親子鑒定的法律效力如何?在現實生活中,如果夫妻二人恩愛有加、舉案齊眉,根本就不需要做親子鑒定。而之所以夫妻一方有做親子鑒定的想法和沖動,往往是丈夫聽信了他人的閑言碎語,或者發現妻子與其他異性保持不正當的曖昧關系,于是丈夫對孩子的“來源”問題產生了重大懷疑,于是瞞著妻子偷偷做親子鑒定,以證實心中的猜測。而一旦發現孩子不是自己親生的,他們往往會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親子鑒定的法律效力如何? (一)具有法律資質的鑒定機構作出的親子鑒定結果有效。 夫妻雙方私下去做親子鑒定是允許的,法律承認具有親子鑒定資格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但如果是單方面鑒定,作為證據提到法庭后很容易被對方提出質疑并推翻。 (二)夫妻雙方自愿、合格資質機構出具的鑒定結論可以作為認定親子關系的輔助證據。 親子鑒定必須以當事人同意為要件,法院不得強制取證。如雙方當事人均同意做鑒定,應予準許。在處理此類案件中,親子鑒定結論應作為鑒別親子關系的證據之一,應與案件其它材料相印證,綜合分析,做出正確判斷。若當事人堅持拒絕鑒定,可依照《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有證據證明一方當事人持有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內容不利于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的規定,綜合全案的其他證據及案情作出是否具有親子關系的認定。 (三)單方委托民間機構所作的親子鑒定結論無效。 法院一般認為,未經有關部門批準,個人私自到民間機構做鑒定,其親子鑒定結果不具有法律效力。如司法程序確實需要做親子鑒定,也應到司法機關指定的機構去鑒定。 關于親子鑒定的法律效力的問題,我們還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考量: 1、親子鑒定按其用途和目的可分為個人親子鑒定和司法親子鑒定兩種,其中司法親子鑒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作為法庭證據使用,而個人親子鑒定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僅僅作為委托人親權鑒定的一個憑證,或者成為其上訴的依據。 2、只有通過國家司法部門審核的、取得《司法鑒定許可證》、并且具有法醫物證鑒定資質的機構,這樣的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報告才在全國范圍內具有法律效力。 正確理解司法親子鑒定。一般司法檢驗報告包含的內容有:DNA數據、結論,被鑒定人的身份證明、被鑒定人的指紋和照片(照片上需要加蓋司法鑒定專用章鋼印),司法鑒定許可證的復印件、司法鑒定人執業證復印件,所有這些信息整合一起加蓋騎縫章所以要求出具有司法效力的證明需要當事人在場、并現場采集樣本以保證樣本的真實性。個人親子鑒定報告為遺傳咨詢意見書,里面有DNA數據、結論還包含樣本標記信息,同時可以匿名所以他能很好的保護個人隱私,但是這份報告是具有司法效力的,只能作為個人的參考意見。一般DNA鑒定中心只對樣本的準確性負責。如果在法院司法程序中個人親子鑒定報告只能作為起訴的依據用,而司法鑒定報告是可以作為證據用的。而且是一份很好的直接證據,沒有這份直接的證明只能采用其他的間接的證據。 所以說司法親子鑒定就是一個取證的過程。只用具有完全刑事能力的年滿18歲的公民就可以直接委托親子鑒定機構為自己采集證明。以保證法律對親屬關系的權利繼承的保護。 更多詳情:司法親子鑒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