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內容:親子鑒定可以分為司法親子鑒定和個人親子鑒定。司法親子鑒定是由法官啟動的一項科學鑒定活動;個人親子鑒定是鑒定機構對個人的遺傳基因所做的生物學鑒定。法律快車編輯為您詳細介紹關于親子鑒定的分類。
根據鑒定目的的不同,親子鑒定可以分為司法鑒定和個人鑒定。
一、司法親子鑒定
(一)司法親子鑒定的情形:
1、遺產繼承糾紛要確定是否親生關系;
2、****犯的認定;
3、認領被拐賣兒童;
4、未婚先育落戶,超生落戶;
5、遇難者(空難、海嘯等)身份無法辨認;
6、撫養權糾紛。
(二)司法親子鑒定的性質
1、司法鑒定只能適用于訴訟活動,是在特定的訴訟審判程序過程中,由法官啟動的一項科學鑒定活動。換言之,不參與訴訟活動的,也就是不在法庭打官司,就不需要做司法親子鑒定;需要打官司,訴訟到法院后,由法院啟動的鑒定,才叫司法鑒定。
2、司法鑒定活動必須遵循訴訟法及有關司法解釋進行,程序違法的鑒定結論不能成為鑒定材料。司法鑒定要做到:鑒定主體合法,鑒定材料合法,鑒定程序合法,鑒定步驟合法,鑒定方法、標準合法。司法鑒定必須由相關機構(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出具委托書,經過一系列司法公證程序所完成的鑒定,才叫司法鑒定,并只作為法庭證據使用,鑒定結論必須接受法庭質證方為有效。
3、目前親子鑒定80%以上都沒有啟動司法鑒定,都屬于個人鑒定。
個人鑒定是鑒定機構對個人的遺傳基因所做的生物學鑒定,在取樣環節,不需要公檢法出具委托書,也不完全需要申請人提供身份證等證件和同意書,僅做為鑒定人親權鑒定的一個憑證,并可作為證據之一,但鑒定流程、鑒定結果準確性是和司法鑒定一致的。 |